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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XUN GONG 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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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馆招标代理机构资源池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28

为进一步促进招标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建立“河北省科技馆招标代理机构资源池”(以下简称“资源池”),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资源池构成

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5家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资源池,资源池一般每4年进行一次更新,负责资源池招标的机构不进入资源池。

二、招标采购任务

根据年度招标采购任务,除有上级政策规定的以外,招标采购任务的承担方一般均通过抽签等方式从资源池中产生。每次抽签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业务需求部门和党群工作部代表参加。资源池内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内拥有平等的抽签机会。

三、监督与管理

科技馆对招标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进行量化考核,对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

1.对在招标任务分配、招标过程和日常考核等工作中存在人为干预现象的,代理机构在工作中存在违反招标纪律和有关规定、有违公平公正等情况的,所有相关方均可以向科技馆提出投诉,支部纪检委员牵头,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受理。所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对涉事的科技馆干部职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涉事的招标代理机构从资源池中予以除名并发布公告,不再合作;对涉事的招标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2.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将根据实际处理结果和性质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或予以除名。

3.采购管理部门对每个招标采购项目组织开展量化考核(见附件),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代理机构对考核结果可以提出异议,采购管理部门研究后予以答复。采购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量化考核以及日常工作情况对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整改建议,代理机构应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如该机构在服务期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问题,将从资源池中除名。一个年度结束后,对资源池内各代理机构承担的招标项目及其量化考核结果等情况在馆内进行公布。

4.资源池建立后,科技馆与各代理机构签订一年的试用期协议,馆长办公会根据试用期内的实际工作情况和量化考核结果,研究确定续签合同的招标代理机构,续签合同期限为3年。

5.代理机构如退出资源池,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期间不得影响已经承担的招标工作,代理机构退出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科技馆的招标工作。

6.如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招标采购任务,将视为自动退出资源池,不再合作。

7.招标代理机构少于2家时启动代理机构的递补机制,根据资源池招标结果排序,并征求意见后进行递补或通过招标进行补充。


附:采购代理机构日常量化考核表


                                 

                          2024年4月


责任编辑:河北省科学技术馆
来  源:科技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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